即蒙古车臣汗部右翼左旗。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肯特省依德尔莫格西南。
西汉置,属魏郡。治所在今河北涉县西北二里。《元和志》 卷15涉县: “因涉河水为名。” 东汉为侯国,后复为县。三国魏属广平郡。北魏废。隋开皇十八年 (598) 复置,属潞州。大业初属上党郡。唐初属韩州
即今广东深圳市西南头镇。《方舆纪要》卷101南海卫: 东莞守御千户所 “洪武二十七年置,有砖城,周三里有奇,环城为池。一名南头城,备倭指挥亦驻于此”。其后,先后为新安县、宝安县城。
即今浙江嵊县西北隅城隍山北支。《清一统志 ·绍兴府一》 “剡山” 条下: “其南二里为之鹿胎山,县治跨其麓,宋朱子登眺其上。题曰 ‘溪山第一’。”
清时改波罗堡置,即今陕西横山县东北四十里波罗镇。延绥中协将驻此。乾隆五十九年(1754) 改设参将驻守。
明永乐六年 (1408) 置,属奴儿干都司。治所在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兴凯湖西南扪河流域。后废。明永乐六年(1408年)置,属奴儿干都司。辖有今俄罗斯兴凯湖西南扪河流域。后废。
故址在今云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东北隅,金沙江西岸的塔城附近。《新唐书·南诏传》: “初,吐蕃与回鹘战,杀伤甚众,调南诏万人。牟寻欲袭吐蕃,阳示寡弱,以三千人行,许之。即自将数万,踵后昼夜行。大破吐蕃于神
即不屠何。又作屠何。在今辽宁锦州市西北。《墨子·非攻中》:“虽北者且一、不著何,其所以亡于燕、代、胡、貊之间者, 亦以攻战也。”孙诒让曰:“屠、著声类同,不著何即不屠何也。”
明洪武十四年 (1381) 置,属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黑水县境。后废。
在今河南沈丘县东南。《方舆纪要》 卷47沈丘县: “流鞍河在县东北二十里。《志》 云: 自项城县西接百尺沟,经县境,至江南颍州西二十里而入于颍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