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发 (發) 城
明代女真扈伦四部之一辉发部所建。在今吉林辉南县东北辉发城镇辉发山上。《清一统志·吉林二》: “ (辉发部) 旺吉努,招服附近诸部,筑城于辉发河边呼尔奇山。号辉发国。” 今古城遗址尚存。
明代女真扈伦四部之一辉发部所建。在今吉林辉南县东北辉发城镇辉发山上。《清一统志·吉林二》: “ (辉发部) 旺吉努,招服附近诸部,筑城于辉发河边呼尔奇山。号辉发国。” 今古城遗址尚存。
即比阳县。西汉置,属南阳郡。治所即今河南泌阳县。
1948年置,属广东省。治所在今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东中平镇南丘。1950年并入保亭县。1952年复置,治所在新市 (今县东北红岛乡)。后迁乘坡 (今县东南和平镇)。1959年迁治营根镇 (今琼中
在今湖南邵阳县南。《方舆纪要》 卷81宝庆府邵阳县: 高霞山在 “府 (今邵阳市) 南一百八十里。根盘永州东安、祁阳界”。
在今江西兴国县北方山岭。《方舆纪要》卷88赣州府兴国县:方石岭隘“在县北。亦曰方山岭阨”。
在今福建永定县南三十里。《方舆纪要》卷98永定县: “松柏嶂在县南。《志》 云,与广东饶平县接界。 叠巍峨, 林山蓊蔚。 昔人多避寇于此。”
清光绪元年 (1875) 改噶玛兰厅置,属台北府。治所即今台湾省宜兰县。在台湾省本岛东北部,包括东北部海上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东临太平洋,西倚中央山脉。面积 2137.5 平方千米。人口48
即今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东南上江镇。清雍正八年(1730)于此置都江厅。
在今陕西蓝田县东南玉山下。唐博陵崔兴宗宅,亦曰东山草堂。杜甫有 《九日蓝田崔氏庄》诗。
即黄堽集。今山东单县西南黄岗镇。
即今广东兴宁市北之黄陂河。为兴宁河支流。《方舆纪要》 卷103兴宁县: 黄陂溪 “在县东。发源德马砦,……入于通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