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蚕业试验场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五月二十六日公布的《中央蚕丝试验场章程》规定,场内分置养蚕、栽桑、茧丝、化验、推广、事务六课。设场长一人,综理全场事务;技术官八人,办理技术事宜,内五人兼任课主任;技术员十五人,助理员三十人,承长官之命佐理技术事宜;事务员六人,掌理事务课该管事项,其中一人兼任课主任;必要时并得酌用雇员。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五月二十六日公布的《中央蚕丝试验场章程》规定,场内分置养蚕、栽桑、茧丝、化验、推广、事务六课。设场长一人,综理全场事务;技术官八人,办理技术事宜,内五人兼任课主任;技术员十五人,助理员三十人,承长官之命佐理技术事宜;事务员六人,掌理事务课该管事项,其中一人兼任课主任;必要时并得酌用雇员。
掌管里社日常事务、主持里内祀神祭祖和集体娱乐活动的人员。《汉书·陈平传》:“里中社,平为宰,分肉甚均”。颜师古注:“宰,主切割肉也”。又《后汉书·王脩传》:“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社,脩感念母,哀甚,邻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战国秦置。主管苑囿。《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史杂》: “苑啬夫不存,县为置守,如厩律。”
官名。明朝军制,两广地区总兵官挂印称将军者,曰征蛮将军。参见“总兵”。
见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
官名。见“司属寺”。
官名。晋朝有“典牧都尉”“车府典牧”,为“太仆”的属官。太仆在汉朝为九卿之一,掌管车马和牧畜。晋朝有时设有时不设。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晋书·职官志·太仆》。隋朝设典牧署,其官有令、有丞等
唐初禁军名。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置,于“元从禁军”中选才力骁壮者,每月以一营番上。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司巫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辽、金、元设置,为警巡院的主官,见“警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