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五经博士

五经博士

官名。①秦、西汉初太常属官有博士,文帝又增设诸子专书博士和儒家专经博士,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始置五经博士。初秩比四百石,后升比六百石。除原有议政、制礼、藏书、顾问应对等职能外,又增学官职能,掌策试官吏,在太学中教授儒家《诗》、《书》、《礼》、《易》、《春秋》五经之学,各置弟子员。或亦奉命出使,巡行风俗,视察灾情或赈济流民。秩卑而职尊,选任颇严,升迁亦极易,常可直迁九卿、郡国守相、尚书、刺史等官。武帝时置《诗》齐、鲁、韩,《书》欧阳,《礼》后,《易》杨(田),《春秋》公羊七家。宣帝时置《诗》齐、鲁、韩,《书》欧阳、大、小夏侯,《易》施、孟、梁丘,《礼》后,《春秋》公羊、谷梁十二家。元帝时又增《易》京氏。平帝、新莽时,又立《乐经》,置六经三十博士,除原有今文诸家,又增《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周官》等古文经学。东汉设五经十四博士,即《易》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当时议政职能已减弱,又因经学授受民间日盛,学术权威地位亦渐削弱。以后历朝虽置其官,多专司经学教授,其政治、学术地位及作用与西汉不可比拟。三国魏员十九人,五品; 别置太常博士掌导引、制礼,位在其上。其议礼职能亦因此削弱。东晋、南朝宋、齐不复分掌五经,改置“太学博士”。十六国后赵仍置,设于诸郡国。梁武帝天监四年(505)建国学,开五馆,复置五经博士五员,各主一馆,位六班,在国子博士下,太学博士上。国子学招收贵胄子弟,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不限人数,给其饩廪,射策及格即除为吏。陈因之,六品、秩六百石。北朝、隋不置。唐文宗大和七年(833)复置于国子监,每经各一员,后加为各二员,秩比国子博士,正五品上,以五经教国子生。后或置或罢。宋以来不置。明朝复置,隶国子监博士厅,员五人,从八品,分掌五经之教授,《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则兼习之,按时考课。②翰林院属官。明初设五员,各掌专经,以备讲读,后为圣贤先儒后裔世袭之职,唯居乡给俸,以奉先世祭祀,不治院事,正八品。授孔氏二人,颜氏一人,曾氏一人,仲氏一人,孟氏一人,周氏一人,程氏二人,邵氏一人,张氏一人,朱氏二人,刘氏一人(后革)。清顺治元年(1644),授孔氏北宗一人,颜氏一人,曾氏一人,孟氏一人。随后又授孔氏南宗一人,东野氏、姬氏、仲氏、闵氏、冉氏(仲弓后)、端木氏、冉氏(伯牛后)、卜氏、言氏、颛孙氏、有氏、伏氏、韩氏、张氏、邵氏各一人,朱氏二人,关氏三人。正八品。清末废。


学官名,汉置,掌教授五经,或校定五经、诸子等书。《汉书·百官公卿表》:“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帝黄龙元年稍增员十二人。”《后汉书·孝安帝纪》:“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

五经指儒家的经典《诗》、《书》、《易》、《礼》、《春秋》五书。在汉朝,传《诗》的有《齐诗》、《鲁诗》、《韩诗》三家。《书》又称《尚书》,讲《尚书》的也有三家,即欧阳《尚书》、大夏侯《尚书》、小夏侯《尚书》。讲《易》的有施、孟、梁丘、京氏四家。《礼》有大戴、小戴。《春秋》有严、颜,共十四家。三国魏置十九人,五品。东晋和南朝宋、齐改置太学博士。梁复置五经博士,开五馆,各主一馆。明翰林院属官有五经博士五员,各掌专经。

猜你喜欢

  • 省政府参事

    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国民党政府设置,以文人充任。江西省曾设置职权相当于副省长的参事,则是特例。

  • 推勘官

    官名。① 北宋御史台属官。太宗淳化元年 (990)置,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废。②北宋三司属官。专掌审讯有关财务刑狱案件,以京朝官充任。英宗治平三年 (1066)废。

  • 堂试

    宋朝州学考试名。因于讲堂举行,故名。每季一次,每次考三场,由本学教授出题,试卷亦行封弥、誉录。三试合格,且未受第三等以上罚者,由学官担保,可赴太学补试。

  • 宁蛮校尉

    官名。东晋安帝时置,南朝沿置。掌管雍州(今湖北襄阳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领兵,设府于襄阳,称小府。多由其它将军或刺史兼任,若单作,则减刺史一阶。南朝宋四品,陈为拟五品。官名。东晋安帝时始置,秩第四品。

  • 八佾舞

    舞师名。东汉大予乐令所属,为祭祀时的舞蹈人员。参见”大予乐令丞”。

  • 陆军检阅使

    军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陆军部,掌检阅陆军部队。实际上是因人设事。

  • 帮审员

    官名。北洋政府置,属县“审检所”,见该条。

  • 咨议局副议长

    官名。清末各省咨议局副长官。宣统三年(1909)置。每局一或二人,由本局议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掌协理全局事务,议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权。

  • 文绣院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 (1104)置,隶少府监,掌纂绣,供应乘舆服御及宾客、祭祀之用。官署名。宋崇宁三年置,掌编绣,以供乘舆服御及宾客祭祀之用。属少府监。见《宋史·职官五·少府监》。

  • 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次长充任。典试委员八人(半数常任),由司法总长遴选,临时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人二,由司法总长遴选派充。再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及格后进行口试。笔试用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