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市政公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的规定,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其正式衔称是“督办京都市政事宜”),副职有坐办一人。公所内部分设四处:第一处掌办总务,第二处掌办交通、卫生、市产、市营业,第三处掌办修建,第四处掌办工程。各处设处长、副处一长各一人,事务员至多四十人,技师若干人。所辖机关有工巡捐局、传染病医院、工商业改进会,各公园事务处及工程队、材料厂等。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的规定,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其正式衔称是“督办京都市政事宜”),副职有坐办一人。公所内部分设四处:第一处掌办总务,第二处掌办交通、卫生、市产、市营业,第三处掌办修建,第四处掌办工程。各处设处长、副处一长各一人,事务员至多四十人,技师若干人。所辖机关有工巡捐局、传染病医院、工商业改进会,各公园事务处及工程队、材料厂等。
官名。清朝绿营中于正式名额之外所任命的把总。其职权与把总相同,但品秩、俸饷略低,只正九品。武官名。清置,见“外委千总”。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作糕点。
即“四门学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专治疗马、驼等牲畜的伤病,下设兽医中士、兽医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主上林诏狱囚徒,有丞。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掌管上林诏狱囚徒,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水衡都尉》。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法吏司,各郎中一人,职方、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
见“十雄将军”。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左弋丞置,属少府,为佽飞令副贰。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佽飞令之副,佐令掌佽飞弋射。参看“佽飞令”条。
国民党政府国家机关中的人员来源之一。国家机关中被雇用的人员称为雇员,在国民党政府各种机关的组织法中例有“得酌用雇员”的规定。雇员无须经过铨叙或甄别,其员额不固定,职务多数是书记。雇员支领最高薪额服务三
官署名,民国政府成立,初设海军署,属军政部,不久改为部,直属行政院。参看“海军部”条。官署名。(1) 北洋政府设置,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七月由海军部改设,属军事部。署长由次长一人兼任, 署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