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法律大臣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光绪二十八年(1902)置。二至三人,二、三品不等,特简,兼任。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修订旧律,编纂新律。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光绪二十八年(1902)置。二至三人,二、三品不等,特简,兼任。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修订旧律,编纂新律。
官名,汉置,为公府辞曹副长官,佐辞曹掾掌辞讼事。参看“辞曹”条。
怯薜的成员。见“怯薜”。
官职制度。北魏末实行,曾封元天穆为世袭并州刺史,高欢为世袭定州刺史等,但因政局的变动,实际上其子孙都未能继任刺史。西魏及北周初沿袭其制,武帝保定三年(563),令世袭州、郡、县者改为五等爵,世袭州刺史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原大宗正院而置。设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掌皇族属籍,以时修纂玉牒,书宗室子女嫡庶、名封、嗣袭、生卒、婚嫁、谥葬之事。以亲王领之。永乐(14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袁世凯借着由他炮制的“新约法”中“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全国陆海军”的规定,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八日公布《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组织令》,在总统府内特设一个总
官制术语。唐、宋官员以微过谴逐者,经一定考限或遇恩赦而迁用于内地,称量移。白居易《贬江州司马自题》:“一旦失恩先左迁,三年随例未量移。”宋制,官员贬谪至边远地区,遇恩赦而迁至距京师较近的地区,称为量移
使职名。即监牧使。
官名。三国蜀置羽林左右部督各一人,《三国志·李恢传》有羽林右部督,可知当有左部督。其职如东汉的羽林中郎将。
① 侍奉皇帝左右之近臣。唐朝指侍中、中书令、左右散骑常侍、黄门侍郎、中书侍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起居郎、起居舍人、通事舍人、补阙、拾遗等官。② 官名。唐高宗永徽 (650—655)以后,皇帝
官名。南宋左藏南库置为次官,员一人,位在提领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