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通商大臣
官名。简称南洋大臣。清朝咸丰十年(1860),改五口通商大臣设。由江苏巡抚兼。掌中外交涉之总务,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兼理闽、粤、浙各口通商事务。同治元年(1862),设专任通商大臣,二年,复归江苏巡抚兼。四年,改由两江总督兼。十二年,始成定制。
官名,清朝道光年间置,掌南洋商务和税务。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简称南洋大臣。清朝咸丰十年(1860),改五口通商大臣设。由江苏巡抚兼。掌中外交涉之总务,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兼理闽、粤、浙各口通商事务。同治元年(1862),设专任通商大臣,二年,复归江苏巡抚兼。四年,改由两江总督兼。十二年,始成定制。
官名,清朝道光年间置,掌南洋商务和税务。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战国秦置。打更巡夜的小吏。一说守囚之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可 (何)谓署人、更人?耤(藉)牢有六署,囚道一署旞,所道旞者命曰署人,其他皆为更人。或曰守囚即更人殹(也),原者署人殹
汉制,部刺史以六条察郡国二千石之官,岁终奏报朝廷。所察六条的内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注引《汉官典职仪》为:“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 遵承典制, 倍公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管理、监工无定员。掌造宫中所用粗细草纸。官署名,明朝置,掌造粗细纸。其官有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管理、监工无固定人数。见《续文献通考·职官·内侍省》
官署名。清末始置,配置于高等审判厅内,设检察官一人,录事一至二人。北洋政府沿置,由检察官执行职务。其名额无具体规定,凡设二人以上的,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检察官,监督分厅事务。分厅检察官的职权,与高等检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少府监织染署次官。唐初为织染方丞,武则天垂拱元年(685)监去方字,为织染丞,置二员,正九品上。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少府监织染署亦置,从七品。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宫官。契丹十二宫每宫均有一提辖司,称某宫提辖司。各宫提辖司设于各要地,掌战时征调之事。
官名。唐置,见“宫尹府”。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以取代太子中允之职,员一人。咸亨元年(670),中允复旧,遂别自为官。员五人,掌侍从翊养,职比谏议大夫。正五品上。仪凤四年(679) 增为十人,以诸王之子任之。睿宗景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员一人,为太府卿副贰,四班。陈因之,八品、六百石。北魏亦置,位次太府少卿,七品。北齐置为太府寺属官,七品。隋朝沿置,员六人,初正七品,炀帝改从五品。唐初员五人,太
北洋政府选拔县级司法官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任用章程》的规定关于县司法公署审判官的考试由各省高等审判厅厅长于省会组织典试委员会执行。典试委员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