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尸逐骨都侯
匈奴官号,位次骨都候,为领兵武官。见《后汉书·匈奴传》。
匈奴官号,位次骨都候,为领兵武官。见《后汉书·匈奴传》。
参见“太弟中卫率”。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加捐诸名目之合称。捐纳官或非捐纳官,于序补之本班上输资若干,使班次较优,铨补加速,故有此称。乾隆 (1736—1795)以前,正途铨补不甚壅滞。道光 (1821—1850) 中始增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三十四年改为专差。定额六人,八、九品不等。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任期三年。掌南、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并分班住宿。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七月三日修正公布的《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章程》规定,其职掌为护卫已故国民党总理孙中山先生陵墓,管理陵园,办理陵墓、陵园工程,办理
金、元以后对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中掌管案牍、管辖吏员,并协助长官处理政务官员之统称。与主官、属官、堂上官相对而言。金、元时遍设于各级衙门,包括经历、都事、主事、知事、典簿、照磨、管勾(以上为从五品至九品)
官署名。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大学堂及高等学校,政艺专业,咸综领之。辖专门教务、专门庶务二科。置郎中二人,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分司各职。
官名。春秋时宋国置,守门侍卫之官。君在国则守卫门庭,君外出则在左右护卫。《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杜预注:“门官,守门者,师行则在君左右。”孔颖达疏: “此门官盖亦天子
官署名。①明朝户部所属清吏司。永乐十八年 (1420) 始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掌交阯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并代管京畿及卫所户口、钱粮之事。宣德十年 (1435) 革。②明朝刑部所属清吏
参见“斋郎”。官名。北魏、唐皆置,属太常,掌入荐香灯、整拂神幄,出入神主等。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魏书·官氏志》、《新唐书·太常寺》。
① 泛指任职官吏。《国语·周语上》:“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② 官名。(1) 传说少皞氏掌营造之官。《左传·昭公十七年》:“鹘鸠氏,司事也。”孔颖达疏:“国家营事,缮治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