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社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社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社中士佐官,正一命。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机构。负责保管档案。内设掌稿笔帖式六人,外郎若干人。
官制用语。进士科举人殿试进入一定等次(宋朝第四等、第五等或第三、四、五等),赐同出身,下出身一等。有同三传出身、同进士出身、同学究出身等名目。诸科举人及太学上舍生考试合格,可赐本科及上舍同出身。科举同
官名。元朝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官名。新莽更名大司农曰羲和,后更名纳言。官名,尧置,掌天文。《尚书·尧典》:“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西汉末年,王莽改大司农曰羲和,后又改称纳言,掌钱谷金帛诸货币(见《汉书·百官
匈奴官名。位仅次于屠耆王。分左、右,居单于庭东西两方,各有分地,逐水草迁徙,多由单于子弟担任。下各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官属,以管理辖地军政事务。匈奴王名,分左右,位次于左
官名。骑马传递讯息的小吏。春秋时齐国置。《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齐景公游少海,传骑从中来谒曰: ‘婴疾甚,且死,恐公后之。’景公遽起,传骑又至。”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设于直隶天津府,奉天营口、金州厅,山东登州府、青州府,江苏苏州府,浙江嘉兴府、宁波府、台州府、温州府,福建福州府等地。以专理海防事务,故名。由各守道、巡道所辖,统于将军、督、抚。
官名或官署名统称。汉朝、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侍御史及尚书左、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后汉书·左雄传》:“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疢,见非不举,闻恶不察。”宋朝诸路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有监察
宋朝为少数族贵族及外国商人子弟所设的专门学校。神宗时,于熙 (治今甘肃临洮)、河 (治今甘肃临夏东北)二州置,收蕃部首领、蕃官子弟入学。徽宗时,陕西沿边用蕃字地区及广州、泉州亦置。西夏于景宗元昊天授礼
清朝八旗之基层组织。原意为“箭”。初,满族人出兵打仗或狩猎行围,各依族党村寨结队而行,每人出箭一支,每十人立一长,称“牛录额真”,意为箭主。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1601) ,编三百人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