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 (592) 改为户曹参军。
兼行天水太守之职事。《后汉书·冯异传》:“帝复令异行天水太守事。”郡太守,掌治其郡。
官名。吐蕃官,小整事,与整事大相、副整事等共任国事。
官名,汉置,为司徒府户曹长官,掌民户、祠祀、农桑。参看“司徒”条。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尚书台(省)诸曹之一。职掌全国粮食仓储出纳之政令、帐目。长官为郎(郎中),资深者称侍郎。魏晋南朝隶度支尚书,北魏前期设尚书为长官,直属尚书省,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后复为郎
监狱名。夏代后期设置,见“夏台”。
官名。北齐、隋初置。参见“黄藏令”。
官名。宋初置,为横行阶官,不领本职。太祖乾德二年(964),定为视六品。神宗元丰五年(1082),大改官制,改为职事官,置二人,为引进司副长官。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中卫郎,为武臣阶
官名。 西周置。掌乐之官。 《师簋铭》:“命汝司乃祖旧官小辅、众鼓、钟。”
官名。蒙、元怯薛执事名。蒙古语,意为 “捕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