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民曹郎
即“民曹郎”。
即“民曹郎”。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左弋丞置,属少府,为佽飞令副贰。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佽飞令之副,佐令掌佽飞弋射。参看“佽飞令”条。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拟略远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高,拟骁雄将军等号。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公元192 1年)十月十八日公布《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章程》,设立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外国人案件的机构,属司法部。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八人,均由司法总长聘任。内部分设
官名。宋置,其职掌及任职资格与五岳、四渎庙令同。参见“五岳庙令”。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附属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币制调查局设。掌币制改革事宜。置提调一人,帮提调二人。下设调查股、筹办股、稽核股、编译股及庶务处。各股置总会办一人主其事。官署名。中华民国置,掌管泉币
皇帝的祖母称太皇太后。《汉书·外戚传》:“汉兴,因秦之称号,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適(嫡)称皇后,妾皆称夫人。”《资治通鉴·汉文帝后元七年》:“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
见“曹官”。
官署名。明清国子监所属机构。掌教经义,立肄业之课程,并考试其学业。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设正七品之五经博士三人,二十四年增设博士至五人。改为从八品。洪熙元年(1425)设南京国子监之博士厅。清
官名。民国置,掌管专门技术。参看“技监”、“技正”条。官名。辛亥革命后设置,为委任职技术部员,位次于技正。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设置技士的各部其名额如下:内务部十人,财政部六人,陆军、
吏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太常寺置,其下又设副礼直官,掌有关细务。流外官名,宋置于太常礼院,掌礼仪之事。礼直官自补副礼直官后,六经大礼,出西头供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