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监
明清捐纳事例之一。指由生员或普通身分之人捐纳钱粮取得监生资格者。初推行于明景泰(1450—1457)年间,报捐者仅限于生员,后来普通身分之人可以报捐,称例监。
明清捐纳事例之一。指由生员或普通身分之人捐纳钱粮取得监生资格者。初推行于明景泰(1450—1457)年间,报捐者仅限于生员,后来普通身分之人可以报捐,称例监。
官署名。即“宾客清吏司”。
官名。宋置,为运发使所属,掌粜籴米粮事务。
官名。唐朝少府监铸钱监次官,置一至二员,以所在州府上佐判之。
见“文书库”。
官府文书名。宋朝枢密院奉旨处置公事,如给驿马、命监修工程之类用之。其底本称宣底。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七月六日公布的《棉业试验场组织条例》规定,掌理关于种类改良试验,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气候测验及土壤肥料,棉业推广及指挥事项。设场长一
官名。南朝梁置,省称为“中抚”,亦称中抚军将军。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二十三班,与中军、中卫、中权将军合称四中。专授予在京师任职的官员,地位显要。陈沿置,改为拟二品,比秩中二千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韦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伎术官名。唐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置,其秩上州正九品下,中、下州均从九品下,掌教本州医学生,巡疗州境疾病。
选官制度。汉朝规定由公卿、列侯、刺史及郡国守相等推举人才,由朝廷考核后任以官职。始于汉文帝,至武帝时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主要有岁举和诏举。岁举一年一次,由刺史、郡国守相察举孝廉及秀(茂)才等。诏举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