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主事史
官名,东汉巴郡太守置,位在文学主事掾下,佐掾掌郡中文学事。参看“文学主事掾”条。
官名,东汉巴郡太守置,位在文学主事掾下,佐掾掌郡中文学事。参看“文学主事掾”条。
官署名。清末中央军事管理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划一全国军制,督练新军诸事宜。置总理练兵事务大臣一人,会办练兵大臣一人,襄办练兵大臣一人,特简王大臣兼充。下设提调一人。辖军队、军令、军学三
宋朝幕职州县官统称。因由吏部铨选注授差遣,故称。宋初分两使职官、初等职官、令录、判司簿尉四等共七阶。经徽宗崇宁二年(1103)及政和六年(1116)两次改名,七阶为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从事郎、从政
官名。①十六国西秦乞伏炽磐置,为高级执政官。《晋书· 乞伏炽磐载记》: “罢尚书令、仆射、尚书、六卿、侍中、散骑常侍、黄门郎官,置中左右常侍、侍郎各三人。”②王、公国属官。掌侍从赞礼,通传教令。南朝或
官名。西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始置,秩比二千石,为丞相府地位最高的僚属。位居司隶校尉上,有所会,居中二千石前。协助丞相监察检举百官,督录州郡长官。哀帝时改置大司徒司直。东汉初复置,光武帝建武十一年
官署名。宋朝设此官署。负责起草皇帝敕令;其长官为提举,由宰相兼任,同提举,由执政兼任。下设详定官、删定官。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官名。元太宗六年 (1234) 始设,为燕京行尚书省长官,掌管中原政刑财赋,又称行天下诸路也可札鲁忽赤、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等。中统元年 (1260) 罢。
参见“保正”。
清朝地方督抚衙门发行的地方性质的公报。所载内容,均抄自督抚衙门。因称督抚衙门为辕门,故名。
大理寺别称。称掌刑狱的官署为法寺。北齐设大理寺,掌刑狱,其后历代相沿。因而泛称掌刑狱的官署为法寺。唐陆贽《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谨案国家法典,没入官产,唯有两科,一谓奸赃,一谓叛逆,皆须先鞠犯状,审
见“左卫”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