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帕哈资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头目争讼。叶尔羌设一人,秩五品。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头目争讼。叶尔羌设一人,秩五品。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幕职州县官充任,掌以经术教授学生。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罢。
官署名。明朝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吏部官属移往北京。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正统六年(1441)始于南京所置官署加“南京”字,称南京吏部,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
官署名。清初户部沿明十三司之制,增设江南一司,共分十四个清吏司,每司都设郎中、员外郎与主事,一般是七、八人,最多到十二人,另外有笔帖式一百二十一人,经承六十八人,分别在各司办事。各司分别掌核各该省钱粮
奸诈狡猾的官吏。《后汉书·酷吏列传·周纡》:“到官,晓吏人曰:‘朝廷不以长不肖,使牧黎民,而性仇猾吏,志除豪贼。’”《论衡·商虫》:“豪民猾吏……威胜于官。”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三十二年 (1767)始定,为武职正一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从一品封光禄大夫,属绿营者正、从一品封荣禄大夫。至此,始分正、从,并统一封赠。五十一年,改为建威将军。
官名。北魏皇子王国、诸王国、公国置。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八品下或从九品上。北齐沿置,官品同。
官署名,民国初置,直属大总统,国民政府改称内政部,属行政院。参看“内政部”。官署名。清末置民政部,南京临时政府改置为内务部,管理警察、卫生、宗教、礼俗、户口、田土、水利工程、善举公益及行政事务,监督所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一、“宗室不宜典三河”,见《汉书·刘歆传》,二、“宗室子弟无得在公位”,见《后汉书·光武十王传》。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二人,秩从七品。掌会计王府库藏。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稽核各省金银铜铅矿务,筹铸金属货币,核议制造纸币,订正银行造币厂章程,筹画全国流通货币办法诸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官署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