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防提举司
官署名。元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置,隶行都水监,秩从五品,掌巡视河道。
官署名。元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置,隶行都水监,秩从五品,掌巡视河道。
见“额驸”。
官名。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又以他官参与其间,太宗时曾有参议朝政、参预朝政等名义,《新唐书·百官志一》说:“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
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与“太医校尉”有别。参见“殿中太医”。
汉苑名,掌养禽兽,供皇帝狩猎。《后汉书·孝和孝殇帝纪》:“(永元五年)二月戊戌,诏有司省減内外厩及涼州诸苑马。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民,恣得采捕,不收其税。”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门下省置,员三人。哲宗时增为四人。南宋时,定为正八品。分掌门下省诸房公事。
官文书名。宋朝官员、命妇进呈后妃、东宫的文字。
即“廷尉平”。官名,西汉置,掌平审诏狱。详“廷尉平”条。
官名。十六国乞伏述延置。为统兵武职。《晋书·乞伏国仁载记》:“(述延以) 出连高胡为右辅将军,镇至便川。”
官名。唐置,见“宫尹府”。
官名。金哀宗正大元年 (1224) 置为太后两宫官属,员二人,正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