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爵名。金改县为郡伯,一品称郡王,二品称郡公,三品称郡侯,四品称郡伯。见《金史·百官一》。元代爵分八等,郡伯为正四品和从四品两级。《元史·百官七》。2、知府的别称。因知府掌管一郡,相当于古代的方伯,
辽帝后亲军组织。《辽史·兵卫志中》:“辽太祖宗室强盛,分迭刺部为二。宫室内虚,经营四方,未遑鸠集。皇后述律氏居守之际, 摘蕃汉精锐,为属珊军。太宗益选天下精甲,置诸爪牙,为皮室等。合骑五十万,国威壮矣
西周时期隶属于王室的臣子。《大盂鼎铭》:“易(锡)夷司王臣十又三伯。”《周易·蹇》:“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官名。北魏置。统中军兵。《魏书·乐陵王传》: “后除 (拓跋思誉) 使持节,本将军,领护匈奴校尉,都督,中军都将。”参见“都将”。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掌收发文件,押解人犯,管理茶役,灯夫,传差,发放马匹草料等事。设巡官二人,巡长四人,巡警二十人。所属各分厅亦设事务所,职掌略同。
官名,即将作大匠属下之令史,汉置,掌上章表报书记等。《后汉书·杨震传》:“樊丰等因乘舆在外,竞修第宅,震部掾离舒召大匠令史考校之,得丰等诈下诏书,具奏。”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见“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
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位在备身正都督下,佐其协领备身五职,负责宫禁侍卫。从五品上。东宫亦设,称“太子备身副都督”。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羽林军大将军下。
官名。元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 置,属客省。员额二人,后增至三十二人,掌奏事给使差遣之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