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仪部员外郎
官名。见“礼部仪部”条。
官名。见“礼部仪部”条。
官名。唐朝置为太子内官,三员,从八品。掌东宫膳羞、酒醴、灯烛、柴炭及宫人食料器皿,隶司馔。女官名。唐代太子内官中有此官,从八品,掌膳羞、酒醴、灯烛、薪炭、器皿。见《新唐书·百官二·太子内官》。
官名。清末置,为土药统税总局长官。见“土药统税总局”。
官名 即“屯田清吏司郎中”。
① 官制用语。汉代有“三互法”,令婚姻之家及两州之人,为官不得相临,以避嫌疑。唐代宗广德二年(764),令中书、门下两省五品以上,尚书省四品以上,御史五品以上,诸同正员三品以下及诸王、驸马等,其亲属及
宋代称京朝官递迁之法为转官,与选人递迁之法称循资相对应。
官名。春秋时越国置。军吏。《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命五板之堕长高习之,教军士。”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八品上。
官名,也写作先马,侯出行时为先导。西汉置,东汉省。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朔方王之下。
官名。西汉初年置之。以监察百官。《汉书·叔孙通传》:“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官名,即御史中执法的省称。御史中执法为汉朝御史中丞的别称。《汉书·叔孙通传》:“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见《通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