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内押蕃落使
见“都知蕃落使”。
见“都知蕃落使”。
官名。宋朝三司、户部、御史台、刑部、大理寺及诸路提点刑狱司皆设,负责提供检详各种条法。官名。宋代在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户部、三司、诸路提点刑狱司设置,掌检详法律,以确定刑罚。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尚书省左司置,掌吏、户、礼三部奏钞。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太医院使而置,一人,正五品,为太医院长官。二十二年,复改令为院使。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计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计司事。宣统二年(1910),以军计司并入军衡司,遂废。
官名。简称武选司员外郎。明清兵部武选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马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雍正五年(1727)定制六人,满洲
即“东北面详稳司”。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覆”是审察之意。覆囚使掌审察诸州刑狱,审决囚犯。咸亨二年(公元671年),高宗以州县诸囚未断,甚废田作,遣邵师德充关内道覆囚使; 开元十年(公元722年)十月,宇文融除殿中侍御史,
官署名,宋置,为掌管国家东部财政的官署。《宋史·职官二·三司使》:“又分天下为十道:曰河南、河东、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在京东曰左计。京西曰右计。”关于“京东京西”有人认为应为“东京
清朝官缺之一种。翰林院、詹事府衙门官员之额定编制,有此称谓。翰、詹官员一体,互相升转。由修撰、编修、检讨升用者,以赞善为初阶,故赞善以上官缺统称坊缺。清制,翰、詹官员升转分为内班、外班拣选。翰、詹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