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诸色人匠都总管府
官署名。设于元成宗大德八年(1304),掌伊利汗哈赞位下事,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二员,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官吏均由伊利汗选用。下辖东局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
官署名。元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始置,秩正三品,属兵部。掌哈赞大王位下事,官吏都由王选用。置达鲁花赤二人,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使二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下辖东局织染提举司,置达鲁花赤、提举等人。
官署名。设于元成宗大德八年(1304),掌伊利汗哈赞位下事,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二员,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官吏均由伊利汗选用。下辖东局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
官署名。元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始置,秩正三品,属兵部。掌哈赞大王位下事,官吏都由王选用。置达鲁花赤二人,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使二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下辖东局织染提举司,置达鲁花赤、提举等人。
官署名。清光绪十一年(1885)设,管理海军军政。二十一年撤。参见“海军部”。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尚书省都司置,掌钱物封桩之事。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置,为从四品贴职。参见“贴职”。官名,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置,位次于学士、直学士,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敷文阁学士”条。
官名。元明清置,为都转运盐使司的主官,见“都转运盐使司”。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土地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地政科。
吏名。宋朝宗正寺、大理寺、太常寺置,位在胥史下。吏员名。宋置于各寺监,承长官之命,掌办本衙署事务。其地位在胥长、胥史之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为春官府典命中大夫属官。北周沿置。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副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初置一人,后改四人,从七品,协署正掌供祭祀及宫廷筵膳等事。清朝设二人,俱由满人担任,初定为六品,康熙九年 (1670) 定为从七品。
官名。战国时有谒者,秦汉以后沿置,掌傧赞。北周于春官府礼部下大夫之下置司谒中士,正二命;司谒下士,正一命。所掌与前代的“谒者”同,参见该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外饔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其下设外膳中士、下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外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