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王府
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政务。豫王府设官如下:豫第大旗手,掌军中大旗,计一人。六部书,分掌政务,有豫吏书、豫户书、豫礼书、豫兵书、豫刑书、豫工书各一人。豫经历,主出入将命,计二人。通传,主管传达命令意见,有豫左一通传、豫右二通传至豫左七通传、豫右八通传,计八人。豫尉,即牌刀手,计六百人。豫伺,主侍服食起居,计二十八人。典官,掌典领各务:典豫袍一人,典豫厨一人,典豫舆一人,典豫乐一人。豫王府属官总计六百四十九人。
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政务。豫王府设官如下:豫第大旗手,掌军中大旗,计一人。六部书,分掌政务,有豫吏书、豫户书、豫礼书、豫兵书、豫刑书、豫工书各一人。豫经历,主出入将命,计二人。通传,主管传达命令意见,有豫左一通传、豫右二通传至豫左七通传、豫右八通传,计八人。豫尉,即牌刀手,计六百人。豫伺,主侍服食起居,计二十八人。典官,掌典领各务:典豫袍一人,典豫厨一人,典豫舆一人,典豫乐一人。豫王府属官总计六百四十九人。
官名。《书钞》六九引千宝《司徒仪》说:“记室之职,凡掌文墨章表启奏,吊贺之礼则题署也。”晋始置州军府记室参军,《晋书葛洪传》记其兄子望为广州刺史邓岳的记室参军。《宋书·百官志》说:“监以下不置咨议、记
官名。即中书舍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中书舍人。
即“丹书铁契”。明制,铁券可世代相传,故称。参见“丹书铁契”。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掌赞尚书整理部务,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尚书有事故时,代行其职权。宣统三年(1911)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官署名。元朝置。掌中宫钱粮造作,管领哈思罕(今辽宁旅大市北)、肇州(今黑龙江肇州东)、朵因温都儿(今内蒙古札赉特旗雅克山一带)诸色人匠四千户,隶中政院。置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各一员。下辖十一千户所: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官署名。元置,属中政院。秩正三品,掌哈思罕(今辽宁省旅大市北)等处、肇州(今黑龙江省肇州县东)、朵因温都儿(今内蒙古自治区札赉特旗雅克山一带)诸色人匠四千户,打捕造作。设达鲁花赤一人,万户一人,副万户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3)十二月置,申景义曾任之。十七年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北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置,充侍从以备顾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四品贴职。南宋因之。官名,宋英宗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置,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宝
官名。清末置,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农工商部副长官。见“农工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