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藻宏丽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诏举,杨绾及第。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诏举,杨绾及第。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户曹主民户、祠祭、农桑”,郡府户曹亦以主民户为主,兼及狱讼、礼俗和祠祀等事。户曹投掾与史,掾见《说郛》五八《长沙耆旧传》,史见于《后汉书·陆续传》。《唐六典》卷三十注:“汉魏
明代乡试有以五经取士者,每经各取一名为首,称为经魁。清初仿明制,有以五经中举者,康熙四十四年(公元1705年)长州蒋学海以五经中举,称五经解元,乾隆十六年始停五经中举之例。后因称乡试中举的前五名为五经
官署名。北齐置于詹事府,与家令寺、率更寺合称三寺,长官为太子仆,佐官有丞,领厩牧署。隋朝置仆一员、丞一员,掌宗族亲疏、车舆骑乘,领厩牧令。唐朝沿置,仆一员、丞一员、主簿一员,掌车舆、乘骑、仪仗、丧葬,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上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上等第三级,任统领官,秩视副将,阶从二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佐冠以军医、制械等字样。
1、泛指北匈奴居住的地方。北庭的原义是北匈奴的朝庭,后转为对北匈奴居住地的泛称。《后汉书·班固传》:“会南匈奴掩破北庭,固至私渠海,闻虏中乱,引还。”2、唐朝六都护府之一。长安二年始置,辖盐池等十六府
意为门下掾首领。《后汉书·卓茂传》:“迁(卓)茂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及莽居摄,以病免归郡,常为门下掾祭酒,不肯作职吏。”古代重礼,饮酒必祭,以酒沃地示有先。祭时推长而有德者为之,称为祭酒。故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诏举,邓景山及第。
官名。明朝称挂军印的总兵官。如征虏大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平蛮将军等。参见“将军”。
官文书名。北宋前期,宰执、亲王有所陈请,例颁手诏答复,由翰林学士撰写。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赐文臣太中大夫、武臣观察使以上,用手诏及批答。徽宗时又有御笔手诏,由皇帝亲笔撰书付外。
官署名。辽朝掌西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置都虞候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