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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丞

官名。掌管帑藏。《史记·平准书》:“(桑弘羊)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汉书·平帝纪》:“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农部丞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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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死伤的专职人员。国民党改府设于法院及县司法处。旧称“仵作”,参见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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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尉

    民国军制,初级军官曰尉,分上尉、中尉、少尉三级。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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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粮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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