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修城
见“伊循城”(806页)。
见“伊循城”(806页)。
参见“设”(923页)。
见“乌鲁古”(337页)。
1900—1947革命活动家。内蒙古察哈尔正红旗人。蒙古族。早期参加革命活动。1927年赴蒙古人民共和国学习。1929年回国,在内蒙古察哈尔、伊克昭盟一带从事地下革命活动。1930年3月17日在乌审旗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
?—640唐时高昌王。高昌王※麹伯雅子。武德六年(623,一说二年即619)嗣位。改元延寿。贞观四年(630),偕妻宇文氏(一说即华容公主)朝唐,受太宗李世民厚遇,赐其妻姓李,预宗亲,更封常乐公主。久
一作朱邪赤心,即“李国昌”(1036页)。
见“迈买的明”(741页)。
渤海族遗裔。初仕于辽。及女真阿骨打起兵反辽,于天庆四年(1114)七月,破宁江州城(故址在今吉林省扶余县东石头城子),福被俘。后于来流城受阿骨打召见,奉命招谕辽属渤海人,以壮大抗辽力量。以阿骨打“女真
明代蒙古朵颜卫领主。成吉思汗部将※者勒蔑(折里麦、济拉玛)后裔,朵颜卫都督革兰台第六子。受明封都指挥佥事。嘉靖(1522—1566)间,因部属入扰明境,受长兄影克责罚,此后与明朝关系友好。万历二年(1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酋长、头人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五品。其职责为守土安民,查究抢掠不法,贡献方物,统帅土民、土兵随官军征战或服力役。其承袭、革除、拔擢、降调隶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