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良合惕
即“兀良哈”(108页)。
即“兀良哈”(108页)。
书名。谢彬著。1卷9章。论述自清光绪二年(1876)英人马嘉里在云南被杀,英国迫清政府订立《烟台条约》附款《另议专条》(有关西藏的不平等条约)始,至民国八年(1919)中英关于藏案之交涉经过。包括清末
约1819—1898清代画家。字牧山。安徽怀宁人。回族。书画家郑珊之弟。幼家贫。以从事商贩为生。利用闲暇,读书作画,与兄切磋技艺。尝至武汉、芜湖、扬州、黄山等地,游览山川,求师访友,学习各种绘画技巧。
即《孙威敏征南录》(94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 《满洲源流考》作德里沃赫所。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野人首领土成哈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所,与喜乐温河等12卫和奥石河千户所同时设立。
蒙古部名。明代又译作好儿趁。明洪熙年间(1425),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合撒儿)十四世孙奎蒙古塔斯哈喇遭厄鲁特部侵袭,徙居嫩江依兀良哈,因同族有阿噜科尔沁,故称所部为嫩科尔沁以区别之。初与札赉特、
见“淑慧长公主”(2118页)。
建造于辽代。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西南约20余公里山谷中,分南、中、北3窟,窟内有圆雕、半圆雕及浮雕的佛、菩萨、天王和供养人跪像等,姿态各异,雕刻工整,供养人服饰、面貌带有典型契丹人色彩,均造型于辽
见“拔也古”(1363页)。
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多为满、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上写姓名、土地四至、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规定每垧(合15亩)地需纳白银
见“塔赛卫”(21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