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关于苗族问题的决议

关于苗族问题的决议

1934年7月21日,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湘鄂西中央分局在沿河县铅厂坝召开第一次工农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黔东特区苏维埃政府。到会代表135人。大会通过决议6项,其中之一为《关于苗族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黔东特区工农兵代表大会完全接受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少数民族的态度,特别反对国民党军阀白崇禧、王家烈、陈渠珍等对于苗族的屠杀,因此,对居住在贵州、湖南、四川境内之苗族,决定以全力帮助他们得到解放与自由”。为此,代表大会决定如下政治纲领:联合苗族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和土司的压迫;帮助苗族人民建立苏维埃制度的自治区和建立苗族人民的工农红军;没收一切地主豪绅的土地和国家的土地(如屯田)给贫苦的苗族农民;用苗族自己的语言文字,发展苗族的文化;取消国民党军阀的一切苛捐杂税;苗族与汉族的工农群众,建立亲密的联合;在苏区的苗族工农群众,完全享有苏维埃公民的一切权利。黔东特区苏维埃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了这项决议。

猜你喜欢

  • 野里麻里

    见“阿里麻里”(1224页)。

  • 谭三孝

    毛南族传说人物。湖南常德府武陵县人。字超群,讳泽深,奶名僚。少时随祖移居河池州(今属广西)。明嘉靖元年(1522)中举,嘉靖二年(1523)进士。任庆远府河池知州。莅位3年,税银亏空,乃罢职归农,逃散

  • 屯秃古斯

    辽代阻卜首领。又译屯秃古厮。为阻卜大王,附属于辽。兴宗重熙七年(1038),入朝贡于辽。十二年(1043),遣弟太尉撒葛里贡于辽。十四年,率诸部首领朝贡于辽。十六年(1047)、二十二年,又屡率诸部长

  • 飒秣建

    见“康国”(2100页)。

  • 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

    清朝派驻乌里雅苏台办事的大臣。等级略次于将军。额设两员,一员由满蒙京官内简放,办理乌里雅苏台等地方事务;一员由喀尔喀四部中的贝勒、贝子中选任,办理喀尔喀四部事务。大臣驻乌里雅苏台(今蒙古国札布哈朗特)

  • 中书省

    官署名。魏、晋始设,掌朝廷制诰诏令。隋、唐为全国政务中枢。辽、夏、金沿袭。元代为中央最高政务机构,典领百官,会决庶务,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大权。太宗三年(1231),为适应对中原汉地统

  • 阿里别

    ?—1280元朝官员。又称阿里、阿里伯。回回人。※牙老瓦赤子。原籍花剌子模。后随父款附蒙古,并至汉地。忽必烈当政(1260—1294)初年,任中书右丞、参知政事诸职。至元十二年(1275),以淮东副都

  • 景颇语

    我国景颇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景颇语支。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潞西、盈江、梁河、瑞丽、陇川等县,使用人口约3万。在国外,称克钦语,主要分布在缅甸。景颇语内部比较一致,无方言差

  • 应天

    ①大圣燕王史思明年号。759年正月至四月。②西夏襄宗李安全年号。1206—1209年,凡4年。

  • 妻姐妹婚

    一个男子娶某家长女为妻后,有权再娶其达到婚龄之妹妹们为妻的一种婚俗。此种婚俗系群婚与对偶婚残余,与氏族社会一定集团之间缔结的婚姻协议有关,并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一为妻亡,鳏夫有权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