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等处行中书省
见“岭北等处行中书省”(1396页)。
见“岭北等处行中书省”(1396页)。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
参见“钦廉上思起义”(1670页)。
满语音译。亦作白唐阿、柏唐阿。“执事人”之意。清朝定例:凡在旗的京师内外大员的成丁子弟、拥有世职的家族成丁、候补旗员、亲军以及闲散人等,均须依八旗世仆效忠君主之义,为皇家事务服役,为期5年,不可规避。
清末重庆兵变。清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二十二日,镇守四川重庆的六营官兵(多为回族人),因受辛亥革命影响,在重庆总商会会长、同盟会会员温鹤汀及伍香岩、伍观耕(均为回族)等鼓动下,举行兵变,响应共和。
见“女真学”(146页)。
元明土司名。据《元史·成宗本纪》载,至元三十一年(1294),以金齿新附孟爱甸酋长遣子来朝,即于其地立军民总管府。《明史·地理志》孟艮御夷府条载:“东北有孟爱等甸军民府”其地望,《读史方舆纪要》谓在孟
见“石汗那”(450页)。
见“夷离毕”(760页)。
唐代城名。中宗景龙二年(708,一作元年)朔方大总管张仁愿为防备突厥而建。因有东、中、西三城,故名。东城,本汉云中郡地,位于今内蒙古托克托县南黄河以北;中城,本秦九原郡地,汉武帝元朔二年(前127)更
见“勒勒车”(19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