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前卫
见“塔山左卫”(2159页)。
见“塔山左卫”(2159页)。
见“阿里不哥”(1223页)。
北魏宗室。字宝掌。鲜卑元氏(拓跋氏)。景穆帝※拓跋晃孙,济阴王小新成子。初位兼宗正卿、右卫将军,加光禄勋。正始三年(506),任使持节、都督、秦州刺史,率军弹压秦州吕苟儿等起事,大破之。改任雍州刺史,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弊剌、拔悉密、拔悉弥、阿布思。唐初回纥“外九部”之一。初游牧于北庭(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护堡子),后迁牧鄂尔浑河流域。依山散居,其人雄健,善骑射,冬以木马(雪橇)于雪上逐兽射猎,以桦皮
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宫的尊号。亦称“国祖王”或“太祖王”。宫于汉光武帝二十九年(公元53)继位,汉质帝本初元年(146)因年迈退位,此为其禅位后国人给予他的尊号。
即“盖水”(2123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南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入朝礼仪时,将其列为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
金大臣。奚族。萧氏。以谄谀,有宠于金熙宗及悼平皇后,累官至参知政事。皇统九年(1149),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鸥尾,火烧内寝。翰林学士张钧代熙宗起草罪己诏,因钧非其同党,以乱译文字之意诬钧借机辱骂熙宗
满汉语合称。“阿敦”意为“牧群”;※侍卫(属官员),从侍卫处拨出,初隶阿敦衙门,后隶上驷院。后金(1616—1635)时代,称“阿敦虾”(※虾即侍卫)。参见“阿敦”(1198页)。
即“高模翰”(1917页)。
见“骆越”(17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