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子尕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没有文书契约。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没有文书契约。
明代藏区古地名。在今青海贵德南境。其地居民为藏族之※川藏部落。有明一代其部首领曾多次修复驿站,协助中央政府派往西藏的使节过境。
见“萧挞凛”(1997页)。
西域古城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元史·世祖纪》、《常德西使记》等作阿力麻里,《世祖纪》又作野里麻里。《长春真人西游记》、耶律楚材《西游录》作阿里马。明《西域番国志》作阿力马力。遗址为今新疆霍城县
清朝守卫中俄边界的八个驻防旗。雍正十年(1732),清政府为加强呼伦贝尔地区中俄边界的防卫,经黑龙江将军珠尔海奏请,始建呼伦贝尔城(今海拉尔市),由布特哈调来索伦、达呼尔、陈巴尔虎、鄂伦春兵丁共3千名
金初将领。按出虎水(今阿什河)人。女真族。蒲察氏。年18从军,袭父为谋克。天辅(1117—1123)间,从完颜娄室迎战西夏兵3万于天德路,以兵3百败敌两千。天会三年(1125),金军攻太原,以所领千户
见“耶律室鲁”(1317页)。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
即“花翎”(997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见“北周律令”(5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