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长官司
云南土司名。明永乐四年(1406)四月置。辖境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元时为木连路军民府。明洪武中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地。永乐四年立孟连长官司,直隶云南都司。正统四年(1439),麓川土官思任发反,兵破孟连。明军平麓川之乱后于正统七年(1442)重建孟连长官司。嘉靖中曾废。万历十三年(1585)复建,改称猛脸长官司。清康熙十八年(1679,一说四十八年,1709),升宣抚司。
云南土司名。明永乐四年(1406)四月置。辖境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元时为木连路军民府。明洪武中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地。永乐四年立孟连长官司,直隶云南都司。正统四年(1439),麓川土官思任发反,兵破孟连。明军平麓川之乱后于正统七年(1442)重建孟连长官司。嘉靖中曾废。万历十三年(1585)复建,改称猛脸长官司。清康熙十八年(1679,一说四十八年,1709),升宣抚司。
官名。唐安史之乱时始置。掌地方军事,由观察使、防御使兼任。辖区大者10州,小者3—5州。后由刺史兼任,仅辖本州。宋代为武将兼衔,官阶高于刺史,低于防御使。辽南面官各州皆置此官。西夏建国前党项首领多被授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
门巴族葬俗之一。流行于西藏墨脱地区。用于婴儿。将尸体用布包裹装入剖开的大葫芦里,在屋内底层挖深坑掩埋,平实地面,不留标记。忌外人知晓。
?—33西汉末“汉复”政权首领。字季孟,天水成纪(在今甘肃秦安西北)人。赤狄后裔,出身于豪门士族,好经书,素有名望。早年出仕州郡,后被王莽国师刘歆引以为士(公、卿、大夫的属官)。歆死,归乡里。西汉末,
鄂伦春语音译,平均分配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鄂伦春人中残存和流行三种平均分配形式:(一)※“乌力楞”(地域公社)共同消费熊肉;(二)“乌力楞”按户平均分配;(三)同猎者平均分配。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520里有赛音纳音河入松花江,或即此地。
?—1872清咸丰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台拱(今台江)人。苗族。咸丰元年至三年(1851—1853),台拱地区连遭水、旱、虫灾,粮食歉收,而租赋不减,激起苗民不满。三年,与苗民※九松率台拱、黎平、古州
见“乡约”(186页)。
见“哀册”(1717页)。
西晋时焉耆王。焉耆王※龙安之子。母为西邻※狯胡之女。少而勇杰,立为世子。因其父曾遭龟兹(今新疆库车一带)王白山所辱,受父遗命,于即位后袭灭白山,据其国。遣子龙熙归本国为王。有胆气筹略,霸西域,葱岭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