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镶蓝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西邻归化城木默特,南接大同边外长城,北抵四子部落界。总管驻阿巴汉喀喇山。其地约当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西邻归化城木默特,南接大同边外长城,北抵四子部落界。总管驻阿巴汉喀喇山。其地约当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狱官,兼管司署府内灯火。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300挑(每挑约合50斤)。
?—1705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索诺木子。驻牧库库博罗图。号墨尔根诺颜,掌喀尔喀左翼一旗,为八札萨克之一。康熙二十一年(1682),受清赐给冠服、佩带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西界敖汉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古鲜卑地。唐属营州都督府,后入于奚。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
同治十年(1871)甘丹寺堪布班垫顿柱勾结该寺喇嘛阿丹及札萨克喇嘛扎克巴协念等,谋令诺门罕辞退协理商上事务,谋夺商上大权,并密谋杀害原噶伦彭错策旺夺结父子等6人,为哲蚌寺喇嘛告发,畏罪潜回甘丹寺。噶伦
①(?—1607)明代女真辉发部首领。女真族,益克得里氏。辉发部始祖※昂古里七世孙。贝勒※王机褚之孙。杀七位叔父,夺贝勒位。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初,响应叶赫部贝勒纳林布禄号召,结扈伦四部,攻掠努
见“相儿加思”(1573页)。
史称羿人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仡央语支。是接近消亡的一种语言。使用于我国贵州省毕节县普宜和阴底一带以及四川省古蔺县的腊盘沟一带。清代编修的《毕节县志》中有:“毕节裸裸、茵子、羿子,习俗各异”的
见“潢河”(2464页)。
我国朝鲜族使用的语言。因和阿尔泰语系诸语言有许多共同的特征,不少学者主张将其归入阿尔泰语系。国内主要分布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在吉林其它地区及黑龙江、辽宁等地也有分布,使用人口近200万(1990
西晋时宇文部首领。出于辽东塞外。《北史》、《魏书》称其系出匈奴,先世为南单于远支,世为东部大人;《资治通鉴》称之为鲜卑宇文氏。今人研究认为系鲜卑化的匈奴人。晋惠帝元康三年(293),兄宇文莫槐被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