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应龙
明代湖广五峰司土官。土家族。初袭五峰长官司(治今湖北五峰县)长官。万历二十七年(1599),奉调从征播州(在今贵州遵义市)杨应龙,擒杨兆龙,乱平,因功加封武略将军,恢复五峰安抚使司,升任安抚使。
明代湖广五峰司土官。土家族。初袭五峰长官司(治今湖北五峰县)长官。万历二十七年(1599),奉调从征播州(在今贵州遵义市)杨应龙,擒杨兆龙,乱平,因功加封武略将军,恢复五峰安抚使司,升任安抚使。
即“汪古”(1120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即今新疆阿克苏县南浑巴什。清代为阿克苏所属回庄,设有军台(军方驿站)。
亦作“古尔邦”或“古录巴”。即“乌通给”(337页)。
见“松桃县”(1295页)。
1899—1946近代蒙古王公。字经堂。内蒙古札赉特旗人。光绪三十三年(1907),封为多罗贝勒。1912年,被袁世凯政府封为多罗郡王,不久晋封亲王。1925年,创办齐齐哈尔蒙旗师范学校,并任校长。伪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杰族,或称格族。《西藏王臣记》载,其先祖历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内相,赤松德赞时执法大臣。至其父格·释迦明该族已历20代。初依附帕木竹巴政权阐化王查巴杰岑,先后任西藏
即“必兰纳识里”(633页)。
见“德宁路”(2519页)。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交换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人。不是固定职业,任何人都可以从中撮合,一般是由能说会道,多少了解一点市集行情者充任。主要为买卖双方议价,或代为计量,或从中撮合促成买卖与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