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思阔
见“八儿思阔”(26页)。
见“八儿思阔”(26页)。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光绪十八年(1892),充当东科尔。次年升任七品噶厦小仲译。二十五年(1899),升六品仁木营官。三十年(1904),晋升五品昔孜营官。谙熟营务,干练有为。三十三年(1907)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与北接察哈尔镶白旗,西与南抵察哈
蒙古族测量长度的单位。蒙古语音译。始见于《蒙古秘史》,旁译作度,总译作度亦作步。即成人向左右分别伸直两手,从左手中指尖端至右手中指尖端的长度,约五至六尺(因人而异),与汉族的“度”相同。早在成吉思汗以
?—1525明代四川芒部土官。彝族。初为土舍,因原土知府绝嗣,作为亲支应袭,与庶弟陇政及兄妻支禄争权,仇杀不已。为芒部僰蛮首领阿又磉所乘,倡乱流劫,直至正德十五年(1520)始平。时奉镇巡官命护印。嘉
即“李文彩”(1028页)。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阿都部女首领赊别于雍正六年(1728)助清兵剿抚凉山彝众投诚有功,授阿都副长官司长官,颁给印信、号纸。因老而无嗣,抚内侄女安玉桂为女袭职。玉桂复无嗣,土舍、头目合议请由安绪宁袭替。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
甘肃省卓尼地区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见“白水城”(599页)。
古代战士所穿的一种轻型铠甲。以金属或絮棉制作。用金属环相扣连缀而呈网状之※锁子甲即属此。清太祖努尔哈赤曾披此种甲征战。天命纪元前一年(1615),努尔哈赤制定八旗兵临阵军纪:“当兵刃相接之际,披重铠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