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雅哈子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隆舜”(2136页)。
见“按出虎水”(1623页)。
蒙古族传统拉弦乐器。蒙古语音译,意为四弦胡琴,即汉语四胡。此琴亦在达斡尔、锡伯、赫哲、壮、布依、彝、汉等族中流行。源于古代拉弦乐器奚琴。宋代陈旸《乐书》载:“奚琴,本胡乐”。蒙文著作《成吉思汗箴言》中
明初在东北所设※兀良哈三卫之一。自称罔留(往流)。其首领为成吉思汗弟铁木哥斡赤斤后裔。初牧于潢水(今西拉木伦河、西辽河)以北,洮儿河流域。洪武二十一年(1388),故元辽王阿扎失里等率部降明。二十二年
见“图们江”(1435页)。
佤语音译,意为“买来的小娃”。亦作“穷教克”,即“买来的人”。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家庭奴隶或养子的称呼。其主要来源是通过买卖或人身抵债,多为儿童,一般称奴主为父母,与主人同吃、同住、同劳动,但劳动
①即翟氏,高车六种之一。春秋时赤狄(或赤翟)之裔,以族名为氏。魏晋南北朝时期多居中原河北、山西、河南等地,因入居内地既久,故史籍常称其为丁零。见于《晋书》者有中山丁零翟鼠、翟斌、翟檀、翟辽、翟钊、翟真
见“女真进士题名碑”(149页)。
?—1533蒙古※朵豁剌惕部异密。※忽歹达后裔,※叶尔羌汗国开国元勋。曾在※东察合台汗国※马合木汗宫廷供职,受排挤,去费尔干,投※月即别。1511年,乘月即别※昔班尼汗去世,占据费尔干,惧月即别反攻,
即“克烈”,为复数。参见“克烈”(9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