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火桩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置十二宫,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察改因麻得不为辽景宗※彰愍宫下之一抹里。
约1790—1850清嘉庆道光年间纳西族官员。字果亭。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博学,善诗文,工书法。嘉庆二十四年(1819)举人。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入翰林院,为庶吉士。后出任山东定陶等县知县。有政
辽代地名。史有两记,一曰:“辽有四楼,在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郊)者曰西楼;木叶山曰南楼,龙化州曰东楼;唐州曰北楼。岁时游猎,常在四楼间。”(《辽史》卷1166)一曰:祖州(今林东镇南60里石
战国时中山国末代君主。亦称“中山王胜”。周赧王十六年(前299),赵武灵王派出精兵强将20余万攻破中山国,中山王逃亡,死于齐国,遂被立为中山国君,完全受制于赵国。十九年
公元5—10世纪使用于于阗(今新疆和田)一带的一种古代文字。由于人们认为古代于阗是塞族人居住的地区,所以又称于阗文为“于阗塞文”。用这种文字记录的语言被称为“于阗语”或“于阗塞语”,属于印欧语系印度一
?—1801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江宁将军万福之子。由官学生补内阁中书,迁侍读,历御史。乾隆五十年(1785),擢镶白旗蒙古副都统,累迁兵部侍郎。奉命赴山东、湖南、湖北、河南审定刑狱,均称旨,调户部
?—1486明代瓦刺贵族首领。又译克失。出身于绰罗斯家族。※也先汗孙,※阿失帖木儿太师之子。托忒文史籍中作“克失·乌尔鲁克”。成化十四年(1478),父卒,继任太师。曾遣人招降邻部及朵颜三卫。并欲与东
即“梁水”(2125页)。
?—172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名居车儿。桓帝建和元年(147),呼兰若尸逐就单于死后,被立为单于。永寿元年(155),属下且渠伯德等叛汉,扰掠美稷,为安定属国都尉张奂所平。延熹元
见“仁美”(3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