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由瓦万户
见“恰域万户”(1725页)。
见“恰域万户”(1725页)。
宋代抚水少数民族首领。水族。大中祥符九年(1016),以宜州(治今广西宜山县)官府克扣饥民口粮,举众反,攻宜州、融州(今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界。率众依篁竹间,时出战斗,并据要冲以拒宜、融等州都巡检安抚
见“宗”(1523页)。
清代内蒙古五路驿站之一。康熙三十二年(1693),由工部侍郎图尔宸和侍读学士喇锡负责建立。该驿路从北京出发,经昌平州、居庸关、赤城县到独石口,然后从独石口经察哈尔左翼和昭乌达、锡林郭勒2盟7旗到达终点
即“汪古”(1120页)。
见“旦利皆部”(551页)。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
见“纳罗泼”(1270页)。
①见“耶律弘基”(1308页)。 ②见“耶律仁先”(1307页)。
即孔雀翎。清代官员的冠饰。以孔雀翎上的一目晕为一眼,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眼多为贵,以得此种翎顶为殊荣,其中满洲、蒙古官员居多。清初,以宗室亲王、郡王、贝勒的地位特殊,均无戴翎之例;贝子、固伦额驸(
隋、唐时诸羌之一。因其首领姓苏毗,故名。分布于今西藏西北部羌塘地区与青海西南部。世代以女性为王。辖3万户。6世纪中叶以前,苏毗与西域各国及印度均有贸易往来,以金沙换取所需,经济文化发达,故得以统一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