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母系氏族制

母系氏族制

一种以母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简称母系制,泛称母权制。萌芽于旧石器时代中期,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向父系氏族制过渡。每个氏族由共认出自一个女始祖的后裔组成,有一定居住地域,生产资料归氏族公有,成员按性别、年龄分工,集体劳动,共同消费,过着平等、和睦、民主的原始共产制生活。妇女不仅负担着繁衍人口的任务,而且是物质资料的主要供应者,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盛行图腾崇拜,有全氏族集体的宗教、节日活动和公共墓地。实行氏族外婚,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世系按母方计算,财产按母传女、舅传甥的原则继承。我国有关伏羲氏、女娲氏的传说,即为母系氏族制时代之折射。随着从妻居婚的实行,男子进入妻方氏族组成对偶家庭,子女有了确认的父亲(不管是否亲生),母系氏族内孕育着父系的因素,由量变导致质变。距今5000年前后,黄河、长江流域的多数氏族,已完成由母系向父系的过渡。母系残余则直到商、周建国后尚存在,如殷人对先妣行特祭,周人兴礼母族、妻党。汉至隋唐间,青藏高原、川康、川滇接壤地带,还有一些古羌人部落残存母系氏族或实行女子为王的制度。东胡中的乌桓、鲜卑,也保留着母有族类,俗从妇人计的母系制残余。近代台湾高山族阿美人,仍停留在母系氏族晚期。部分纳西、普米、拉祜存在着母系家庭;基诺、布朗、彝、壮、侗、傣、布依、苗、羌、藏、门巴等族,则分别残存着不落夫家、从妇居、母子或母女连名制、婚后夫妻两边走,所生子女顶两家、舅父权等传统习俗,亦属母系氏族制残余。对母系氏族制及母系向父系过渡等问题,学术界认识不一,一说母系氏族并非每个民族必经的历史阶段。参见“民族”条。

猜你喜欢

  • 有段石锛

    我国东南地区新石器时代一种典型石制工具。多为长方扁形(有一小部分为柱状),一面斜削为刃口,背面中部隆起,有一道横脊和浅沟。便于捆缚在有曲叉的木柄上,形如小锹,作砍掘之用。福建、广东、江西、浙江、江苏、

  • 舜化贞

    877—902唐代南诏第十三世王。又作舜化真、舜化。乌蛮,姓蒙氏。隆舜之子。乾宁四年(897),父被其属下杨登(一说杨定、赵登)谋杀后继王位。五年,改元中兴。遣使诣黎州修好,唐昭宗不答。光化二年(89

  • 牌素巴特

    即“牌租阿巴特”(2250页)。

  • 蒙古三大历史著作

    指《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三部蒙古著名编年史(详见2336页、2341页、2337页)。

  • 四部医典诠释

    书名。藏文名《朱西塔吉德》。蒙古医学著作。清末内蒙古医师龙日格丹达尔用藏文写成。手抄本。内容为对藏医大师玉妥·云丹贡布(729~853)整理的《四部医典》巨著所作的注解,于医典的原义,疏通解释,颇为明

  • 咸同起义

    清代贵州苗族大起义。因发生在咸丰五年至同治十二年(1855—1873)之间,史称“咸同起义”。参加起义苗民达百万之众,遍及贵州东、东南及中部150余州县,延续达18年之久,是清代最大的一次苗民起义。苗

  • 威乎

    即“��”(2524页)。

  • 期美策汪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为人干练,熟谙营务。光绪十四年(1888),充当东科尔,曾帮仔琫公所书算。十七年(1891),补放七品管理牛厂第巴,升六品觉木林营官,二十三年(1897)调补六品白浪营官,二十五年(

  • 代国

    十六国时期鲜卑拓跋氏所建政权。简称“代”。三国魏时,鲜卑拓跋部在首领※拓跋力微率领下从漠北南迁,居于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土城子)一带。至其子※拓跋禄官时,划分为三部,尚处于部落大联盟时期,传至其

  • 卓特巴巴图尔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次子,※僧格异母兄。顺治十年(1653)父死,僧格继位。因争夺遗产,与僧格纷争,联合长兄车臣共击僧格。因卫拉特“丘尔干”(联盟)首领鄂齐尔图汗引兵支持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