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西宣慰司
见“贵州宣慰司”(1655页)。
见“贵州宣慰司”(1655页)。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见“永兴宫”(636页)。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石汗那国艳城(位于今兴都库什山麓)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双靡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古城名。俗称丹阳城。位于今青海民和县南部。因其墙上长满苔藓,远望呈黑色,故又名黑城。东汉安帝(106—125在位)时置,属金城郡。后废。西晋复置。北魏凉州刺史郭淮破羌遮寒(一作塞)于白土,即此处。古城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库玛尔路协领公署”。因所辖居民分布在呼玛尔河流域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
元成宗铁穆尔年号。1295—1297年,凡3年。
明代云南摩崖石刻。嘉靖十二年(1533)禄劝州知州徐进题碑文。刻于今禄劝县掌鸠河畔法宜则持附近悬崖峭壁上。记载云南武定军民府彝族凤氏土官自南宋淳熙(1174—1189)中至明嘉靖十二年的十九代谱牒及封
即“觱篥”(2547页)。
47—165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小名淤漱。第二世王类利之孙;父再思,为古邹加;母夫余族人。汉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慕本王被杀,子孙不肖,国人迎立之为王。时年7岁,母摄政。在位时,继续兼并邻近诸部,巩
见“马月合乃”(1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