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四
见“满俊”(2387页)。
见“满俊”(2387页)。
见“萧绰”(1990页)。
见“唐兀”(1923页)。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不彦台吉长子。领土默特属部巴岳特。驻牧于山西天成(今天镇)、阳和(今阳高)以北的野马川,距明塞200余里。隆庆五年(1571),明蒙通和,受明封为指
清朝在呼伦贝尔中俄边界上所设的巡防哨所。雍正五年(1727),清政府与沙俄签订《布连斯奇界约》和《阿巴该图界约》后置,共12处。每卡伦设官1员、兵30名,两卡伦间设1鄂博。12卡伦即察罕敖拉、苏克特依
?—1885清朝宗室、大臣。满洲正蓝旗人。道光十八年(1838),中二甲一名进士,累官大学士。二十七年(1847),以凤凰城(今辽宁凤城县)边栅与旧制图栅里数不符,同盛京将军奕湘往勘定界。三十年,办理
一作“弘化大长公主”,见“弘化公主”(645页)。
书名。蒙古编年史。原名《诸汗源流黄金史纲》,或音译《阿勒坦·托卜赤》,通称《蒙古黄金史纲》,为别于罗卜藏丹津的《蒙古黄金史》,俗称《小黄金史》。著者佚名。史界一般认为约成书于1604—1627年间。内
见“景颇”(2222页)。
北洋政府关于蒙旗垦务的法规。袁世凯政府借口保全各蒙旗公众土地,于1914年2月,制定此通则。内容主要为:凡蒙旗出放荒地,无论私有、公有,一律须由札萨克行文该地方行政长官报经中央核准。蒙旗土地应由政府出
(?—1534,一说为1520) 明代海西女真首领。又作舒和德。纳喇氏。哈达部著名首领※王忠父(一说为伯祖父)。明正德(1506—1521)至嘉靖(1522—1566)初年,为塔山前卫左都督。居松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