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州路安抚司
元代海南岛最高行政机构。至元十五年(1278)置,治所在琼山(今海口市)。隶湖广行中书省。二十八年(1291),改为琼州路军民安抚司。天历二年(1329),改乾宁军民安抚司。
元代海南岛最高行政机构。至元十五年(1278)置,治所在琼山(今海口市)。隶湖广行中书省。二十八年(1291),改为琼州路军民安抚司。天历二年(1329),改乾宁军民安抚司。
宋代党项首领。投附宋朝为官。善制弓弩,宋熙宁年间(1068—1077),向宋献偏架弩。是弩上设镫,以镫距地而张之,可射300步,能洞穿重札,谓之“神臂弓”。其官至防御使、团练使。诸子皆以骁勇雄于西边。
见“忽汗河”(1487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叶木沁之子,※巴木巴尔之侄,初随父驻牧额济勒(今伏尔加河)流域。父早卒,继统部众。乾隆三十六年(1771),率所属800余户约4000余人随汗王渥巴锡东返祖邦,受清廷封札
①(1248—1293)元朝大臣、政治家。又译安同。蒙古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四世孙,※霸突鲁长子。中统元年(1260), 13岁为怯薛长,掌宿卫事。四年,曾劝阻世祖勿杀阿里不哥叛党,以怀服未附者,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巴延卫。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与双城等四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木兰县白杨木河口,一说在巴彦县附近。万历四十年(1612)六月,曾入贡。
即“笔写契”(1883页)。
满语音译。意为半截句“家里的”,即“奴仆”。清代掌管皇家事务内务府所属人丁的总称。原从“包衣阿哈(家里的奴仆)”一称中分离出来。后金国建立前后,统称包衣阿哈。多来自被掠人口、“家生子”等等,被女真贵族
以木板筑成的房屋。也作“版屋”。为部分汉族及氐等少数民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毛传》曰:“西戎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南齐书·氐传》在叙及仇池氐的住宅建筑时
见“善无畏”(2288页)。
古代蒙古社会婚姻礼俗之一。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一见公姑的礼”。男女成婚时,由女方父母将女儿送至夫家,新娘首次拜见公婆时,送上见翁姑的礼物。如孛思忽儿弘吉剌氏德薛禅将女儿孛儿帖嫁与铁木真(成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