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尔喀河
见“忽汗河”(1487页)。
见“忽汗河”(1487页)。
见“宰相府”(1949页)。
官名。清廷任命以满洲为主的大臣参与议政。天命纪元前一年(1615),诸王臣会议中不乏※五大臣之人。天命八年(1623),努尔哈赤于八固山议政王之下复设※八大臣以辅之。十一年(1626)九月,太宗皇太极
?—185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萨达拉氏。嘉庆二十五年(1820),进士。历官山西按察使、署陕西巡抚、刑部右侍郎兼正黄旗蒙古副都统。咸丰元年(1851),官察哈尔都统,以察哈尔官马亏缺,请准以各
1478—1554明代藏传佛教僧人、学者。又称泽塘巴夏孜班钦索南查巴。藏族。随钦波索南扎西出家,法名索南查巴。先后在桑浦尼玛塘及色拉杰求学,多为显教。后从上密院多吉强曲甸洛垂巴学密法,取得格西学位。学
北魏太祖道武帝拓跋珪年号。404—409年,凡6年。
即“阁罗凤”(1727页)。
即“盖水”(2123页)。
见“夏河”(1848页)。
即清代中央部院直辖旗。参见“游牧八旗”(2286页)。
①亦称峒民。参见“峒丁”(1646页)、“峒僚” (1646页)。 ②诗篇。唐柳宗元(773—819)撰。内容描述柳州壮族先民日常衣食住行及文身、鸡卜习俗。载《河东先生集》卷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