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老制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见“斡赤斤”(2425页)。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碧鲁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署建昌镇越巂营守备。三十八年,随定西将军阿桂进讨大小金川土司叛乱,降服索诺木。叙功擢宁越营都司。后擢副将、总兵。四十六年(1781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据说是专司无名病的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传说它是由鄂伦春南面的地方传入,无神像,用狍子和野猪供祭。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系为主人盖房、搬迁、械斗、抢亲、宗教祭礼、娶亲嫁女、节庆晏请及“优尔巴”等各种活动的综合人役称谓。其有以男或女投役、男女共投役以至举家投役等形式,无劳役期限额。其中
?—1404或1405明哈密王。蒙古贵族。元封肃王※纳忽里弟。明洪武后期(一说二十五年,1392),兄卒,继为肃王。成祖即位,遣使赴哈密抚谕,许其以马市易。永乐元年(1403),遣使马哈木沙、浑都思等
根据语言发生学分类法划分的语系之一。分为东西两大语群。东部语群有斯拉夫语族、印度语族、伊朗语族、达尔迪语族、亚美尼亚语族、波罗的语族;西部语群有日耳曼语族、拉丁语族、希腊语族、凯尔特语族。一些语族之下
又作奔古尔著簇、奔古尔着簇。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成化六年(1470),族人龙卜节等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以衣服、彩缎等。此后,其首领不断依例入贡明廷。成化十二年(1476)派米
地名。见“珲春厅”(1794页)。
书名。初称《伊犁总统事略》。原为汪廷楷辑编,后经祁韵士改订,嘉庆十三年(1808)由伊犁将军松筠审定。全书12卷。一卷叙清廷统一天山南北及伊犁设防兴屯经过。二卷为天山南北路图说。三卷叙南北路境域、山水
参见“撞丁”(24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