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老制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见“纳忽里”(1270页)。
见“天复”(217页)。
藏语译音。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普古陇。居穷结宗附近。家族成员入仕者最初有普陇哇希伦多吉,乾隆十六年(1751)任前藏代本,后参加七世达赖喇嘛葬礼并赞助编写七世达赖喇嘛传记,卒于二十八年(1763)。
木筏。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嫩江支流诺敏河一带,是这一地区鄂伦春人过去使用的一种交通工具。以十几根粗木杆绑成排,用作水上运输东西或摆渡等。
明代云南干崖傣族首领之一。干崖宣抚使※刀怕举之弟。万历(1573—1620)初,兄卒,嫂罕氏之兄木邦宣慰罕拔附缅王莽瑞体,召其袭职,以臣缅,且许以妹。拒不受,举兵与罕拔战。以缅兵10万骤临,退守永昌。
摩崖名。金大定七年(1167)以女真字刻于摩崖上,追述收国二年(1116)在番儿必罕设立谋克事。因位于吉林省海龙县(今梅河口市)小杨树乡庆云堡村,故又名“海龙女真国书摩崖”、“杨树林女真国书摩崖”等。
清代蒙古地区寺庙的僧职名。亦作格思贵。管理寺庙、札仓庶务和杂务,有的还兼管教务和戒律,教授经典和督察喇嘛念经,手执法杖,对不守戒律规定的僧人予以责打。也负责处理僧众的一般纠纷,实际是寺庙的执法者。地位
相传德昂族女王建筑宫殿的地方。“南生”,德昂族女王之名;“广”,德昂语“山坡”之意。位于今云南陇川县治东约4—5公里处,结构仿明代官府正堂形制。现残存遗物有槽形屋脊花砖、板瓦、筒瓦,以及一块白色无字碑
?—1709清代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郡王索诺木长子。初袭二等台吉。康熙十四年(1675),随军收复花马池。次年,以功晋一等台吉。二十一年(1682),袭札萨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土司衙门职员,亦称“家具管家”。专管官寨各种家具的保管和维修。由8户上等百姓轮流担任,每次1人,一月一换,任职期间自带口粮,无津贴。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