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皆利
见“旦利皆部”(551页)。
见“旦利皆部”(551页)。
明代罕东部人。奄章(一作安扎)之子,幼居沙州(今甘肃敦煌)。洪熙元年(1425),从明军征讨曲先部有功,未获赏。宣德七年(1432),陈前功于朝,授罕东卫指挥使,获赏赉,仍居沙州。十年(1435),进
690—754唐朝文士。字紫芝。河南人。鲜卑元氏。父为延州刺史。少孤贫,事母以孝闻。开元二十一年(733),登进士第。授邢州南和尉,佐治有惠政,召补龙武军录事参军。后为鲁山令,秩满,南游陆浑(今河南嵩
金代学者。契丹族。曾任翰林修撰。大定年间,始开女真进士科,十三年(1173)八月,与侍御史完颜蒲涅、太常博士李晏等为主考,策女真进士。徒单镒等27人及第。十五年(1175),世宗诏以女真字译诸经,他受
即“梁水”(2125页)。
见“玛木特·额敏”(954页)。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他塔拉氏。字甫。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二十二年(1896),由詹事迁内阁学士,逾2年,迁礼部左侍郎。支持戊戌变法运动,进呈康有为拟定之《请定立宪开国会》奏折,又上书请设
亦称“栈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亭目授与住在交通线上的农民耕种,收获归耕者所有,不用缴纳粮赋,也不用服劳役,只需接待过往的亭目
见“巴拉人”(410页)。
黎族的自称。参见“黎族”(2514页)。
见“别失八里”(10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