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杆
即索罗杆,参见“祭索罗杆”(2089页)。
即索罗杆,参见“祭索罗杆”(2089页)。
1805—1875清末广西壮族抗清首领。广西马平县(今柳江县)流山乡鱼窝村人。壮族。勤奋好学,颇通诗文,早年考中秀才,颇受乡人尊崇。同治十一年(1872),村民奋起反抗地方官府以白银代粮纳赋,被举为首
金、元地方政区名。婆娑,一作婆速,清文献作博索,皆音近唐地名“泊汋”,疑因近泊汋城而得名。治所在今辽宁丹东市东北20华里之九连城村古城(一作蒲石河口附近)。金初置统军司于此,天德二年(1150)改置总
明初在东北所设※兀良哈三卫之一。自称罔留(往流)。其首领为成吉思汗弟铁木哥斡赤斤后裔。初牧于潢水(今西拉木伦河、西辽河)以北,洮儿河流域。洪武二十一年(1388),故元辽王阿扎失里等率部降明。二十二年
见“永昌宫”(636页)。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
以妇女为家长或氏族长的制度。与父权制相对而使用的术语。自巴霍芬《母权论》一书发表后,经摩尔根和恩格斯的论证,认为氏族社会前期为母权制。妇女在社会上处于支配地位,世系从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传继。男子的财
契丹王朝管理※著帐户的机构。官设“著帐节度使”和“著帐殿中”。下置“承应小底局”,有笔砚、寝殿、佛殿、司藏、司马、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小底,负责各类杂役之事,统领著帐户为皇室服役
见“儋耳国”(2516页)。
?—约1238蒙古国大臣。一名钧。女真族。金末质于蒙古,后事成吉思汗,充必阇赤(令史),主文书事。太祖二十一年(1226),随汗征西夏,围凉州,多有战功。太宗三年(1231),任中书左丞相,佐中书令耶
见“蒙格”(23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