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远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
?—1599又称马屎。明万历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定安县人。黎族。万历十九年(1591),曾在居林、沙湾、居碌等黎峒发动黎人反抗官府夺民田土。不久被镇压。二十七年(1599),在居林峒再次策动起义,儋
即“移剌履”(2066页)。
元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至顺二年(1331),不颜帖木儿(一说为豳王出伯后裔)始受封。嵬厘袭封。一说邠王与豳王异文同地同封号,参见“豳王”(2575页)。
1218—1281元朝大臣。蒙古乃蛮氏。善辞有谋略。初为宗王拔都宿卫,受命掌拔都分地平阳路隰州岁赋。居绛州(今山西绛县)。中统(1260—1264)初,调平阳驿站达鲁花赤。至元(1264—1294),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勇士山麓”,亦名察瓦巴宿、察贡、巴苏。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怒江上游,属昌都地区。其地东北为牧区,河谷为农区。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封察木多地区帕克巴拉为呼图克图,与副呼图克
傣语音译。“纳”意为“田”,“龙达”意为“下面的眼睛”。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之管家一类的人员。负责为领主催收粮课,到官田监督农奴代耕。领主划给一定数量土地——“龙达田”,作为在职期间的薪俸。
1898—1936原名金勋,名杨州平、杨宁。朝鲜族。金氏。生于朝鲜平安北道。1919年,随父参加“三·一”反日运动。同年秋,来到吉林通化县,投奔新兴武官学校,研习军事。翌年,任吉林汪清县西大坡北路军政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赫哲族”(2422页)。
元代管理诸路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取南宋各地,曾先后设置诸路之释教总摄、总统等僧官。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