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后山牧厂局
清末绥远垦务机构之一。光绪二十八年(1902)六月三十日成立,专门办理后山八旗牧厂地垦务事宜。放垦土地共达3000余顷。后停办。民国二年(1913)复设,更名“后山八旗牧厂垦务新局”,主要清理民欠荒价,催收历年岁租,大量开拓新垦地。民国四年(1915)五月改为“清放后山牧厂垦务局”。并制定放地章程。对垦务、丈放、荒价、领照等有具体规定。
清末绥远垦务机构之一。光绪二十八年(1902)六月三十日成立,专门办理后山八旗牧厂地垦务事宜。放垦土地共达3000余顷。后停办。民国二年(1913)复设,更名“后山八旗牧厂垦务新局”,主要清理民欠荒价,催收历年岁租,大量开拓新垦地。民国四年(1915)五月改为“清放后山牧厂垦务局”。并制定放地章程。对垦务、丈放、荒价、领照等有具体规定。
见“伊循城”(806页)。
见“窝集部”(2297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西域古国名。王治天山东部于大谷(今新疆阜康县境)。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300余,口1900余,兵730。国王之下设西且弥侯、左右将、左右骑君各1人。居民“庐帐居,逐水草,颇田作”。
1934年,车里宣慰使委其弟召孟麻尼坎到云南西双版纳勐罕当土司,上任后,巧立名目,百般掠夺,强行征所谓“拴线钱”、“土司马匹钱”、“枪支钱”及各种杂税,限制交清。全勐人民不堪其苦,起而反抗。召孟麻尼坎
古碑刻。北宋李彦弼(奉议郎权通判桂州)撰文。刻于政和五年(1115)。碑高3.66米,宽4米。正文真书,左行竖刻,字径8.3厘米,计1820字。内容首述邕州所处的重要地位及形势、物产、民风等,次述建置
见“阿城”(1194页)。
即“回人佐领”(782页)。
1276—1328元朝第六代皇帝。又译也孙铁木而、也孙帖木儿。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曾孙,晋王※甘麻刺长子。成宗大德六年(1302),袭父晋王位,镇守北边。仁宗皇庆元年(1312),受南康路65
布朗语音译。意为“氏族(家族)公有地”。以自然环境为界,氏族间不得相互侵占,由氏族长(“诰哈滚”)负责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分配。分配时氏族长及族内其他头人先分一份好地,然后按辈份高低依次分配,接着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