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木萨克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尼敦幼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喀什噶尔,因年幼,被布拉呢敦亲信阿里雅斯护往珲都斯(今阿富汗东北境)。后移居撒马尔罕、霍占等地。次年,父死。常暗通其父旧属,图谋作乱。五十六年(1791),清廷敕谕浩罕封建主纳尔巴图伯克将其拿解,未果。嘉庆三年(1798),因生活潦倒,疏请归降,由于妻兄从中梗阻,未成行。后死于布哈拉。有子3人:玉素普、张格尔和巴布顶。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尼敦幼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喀什噶尔,因年幼,被布拉呢敦亲信阿里雅斯护往珲都斯(今阿富汗东北境)。后移居撒马尔罕、霍占等地。次年,父死。常暗通其父旧属,图谋作乱。五十六年(1791),清廷敕谕浩罕封建主纳尔巴图伯克将其拿解,未果。嘉庆三年(1798),因生活潦倒,疏请归降,由于妻兄从中梗阻,未成行。后死于布哈拉。有子3人:玉素普、张格尔和巴布顶。
藏语音译,又称“本芒哦协”,原意为“官民相识”。解放前西藏藏北牧业区一种内差名称。约始于1945年。支差者依贫富分为5等:“达秀阿妈”(支差组的首户)、“达宝”(支差组的次等户)、中等户、中下等户及下
明代哈密※哈剌灰首领。初为平章,与千户拜迭力迷失、舍人迭力迷失虎力等共管哈剌灰。成化年间(1465—1487),哈密为土鲁番攻占后,率众居苦峪城(今甘肃敦煌东北,安西东南)。弘治七年(1494),被明
?—1752清宗室大臣。字者。字济斋。满族。爱新觉罗氏。郑献亲王济尔哈郎从曾孙,贝子福存第八子。雍正十三年(1735),封三等镇国将军,任兵部左侍郎。乾隆元年(1736),改古北口提督。二年,官甘肃巡
1133—1203金官员。本名宋浦。盖州(治今辽宁盖县)人。女真族。姓斡勒。通女真、契丹字。历任兵部、枢密院、尚书省令史,由大理寺知法,迁右三部司正。练达边事,尝奉命使北边部族,得马4千余匹而归,金世
县名。民国三年(1914),改清平县置。元置溱洞涪洞等处长官司、横坡长官司,属播州安抚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清平堡。二十二年(1389),改清平卫,治在堡北,隶贵州都司。二十三年,指挥司建土
见“罗武”(1415页)。
契丹语,又译作“女姑”,意“金”。①此作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名。女古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辽圣宗※兴圣宫下有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亦名此,该宫下尚有两※石烈(相当
西夏军职名之汉译名,又称敢卜、绀孛、臧卜、甘卜、甘普等,多指地方守将军职,西夏人多以此为名。一说采自吐蕃“赞普”之徽号而用之。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金天眷元年(1138)置,治所在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子)。辖境约当今黑龙江中下游,乌苏里江、松花江、嫩江流域和大兴安岭一带,领有会宁府、肇州、隆州、信州、蒲与路、合懒路、恤品路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拉祜普”、“拉祜纳”、“拉祜西”。清代汉文史籍称“倮黑”,解放后统称“拉祜”。人口411476 (1990年),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思茅、临沧地区,其中50%聚居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