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孙服
见“质孙宴”(1467页)。
见“质孙宴”(1467页)。
1626—1681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武功郡王礼敦后裔。顺治四年(1647),袭父阿赍骑都尉世职,晋二等轻车都尉兼护军参领。康熙八年(1669),擢镶黄旗满洲副都统。十二年(1673),同正黄旗满
见“奥里”(2252页)。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德元年(1149),司空、平章政事、吴国公刘等受封;正隆三年(1158),海陵王第四子完颜广阳受封;大定十一年(1171),世宗子完颜永蹈、同年,完颜永济(卫绍王)相继封。《金
见“耶律璟”(1304页)。
见“罗”(1414页)。
见“麦力哥台吉”(958页)。
清代新疆和阗军政长官。乾隆四十二年(1777)自副都统改置。驻和阗。下有协办大臣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5员,贴写4员,分管印房、粮饷、军台诸事。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三年(1
布朗语音译。意为“氏族(家族)公有地”。以自然环境为界,氏族间不得相互侵占,由氏族长(“诰哈滚”)负责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分配。分配时氏族长及族内其他头人先分一份好地,然后按辈份高低依次分配,接着由
金代海陵王末年起义领袖。名又记作瓜里。契丹族。初为咸平府谋克。正隆六年(1161),西北路招讨司译史撒八举行起义,山后四群牧起兵响应,他率部自山后逃归,被咸平府少尹完颜余里野疑为参与起义,家属被捕,被
见“商卓特巴”(20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