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地名。见《清高宗实录》等书。蒙古语,意为“银灰色草原”。今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乾隆三十六年(1771),西蒙古土尔扈特部从伏尔加河下游回归祖国。同年六月丁亥,乾隆帝诏谕:将该部安置于额尔济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
明清傣族土司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西路军民总管府,为金齿六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西府,永乐元年(1403),改为干崖长官司,以土酋曩欢为副长官,自此三年一贡,不绝于朝。正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作喀拉提锦部、喀尔提金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五十二年(1787),首领萨满齐效忠清廷,获四品顶戴花翎。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西南600余里,玉都巴什
元朝纸币之一种。简称至大钞。武宗至大二年(1309),以中统、至元钞通行年久,物重钞轻,改印造至大钞,以银计值。钞面自2两至2厘共13等。与至元钞并行流通,每1两准至元钞5贯、白银1两、赤金1钱。次年
元朝宗室。蒙古族,孛儿只斤氏。世祖子奥鲁赤玄孙。顺帝后至元三年(1337),父党兀班在吐蕃死于乱事,遂承袭镇西武靖王爵。以吐蕃各地为领地,以吐蕃朵哥麻思算木多城为镇府(今青海省互助县松多乡)。入明,于
即“忽汗海”(1488页)。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
见“岁班卫”(777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衙门的大管家。主要经管寨内财粮收支及牛场交的酥油。月工资6斗青稞,一般由大头人充任。任期长短不一,取斗决于土司的信任程度。多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和勒索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