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平苗纪略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各种主张及奏章,苗族起义首领的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历史,特别是乾嘉苗民起义的重要资料之一。《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之《平苗匪纪略》与本书异名同书。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各种主张及奏章,苗族起义首领的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历史,特别是乾嘉苗民起义的重要资料之一。《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之《平苗匪纪略》与本书异名同书。
明代北方边陲驿站。在宣府镇(治今河北宣化,为明九边之一)城西10里。暖铺前有亭,“纹梁绣拱,彩绘焕然”。亭后有正厅5间,两庑倍之,亭南为中门,中门之外又有两庑,各3间,前为大门,缭以周垣,植以花木,宏
(1854或1855—1882) 即八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生于后藏托甲竹仓(今西藏南木林境内)。丹增旺嘉之子。清咸丰六年(1856),在拉萨大昭寺释迦佛前,经金瓶掣签,认定为前辈
西夏监军司名。建年不详,驻地在中寨,地在葫芦河岸(今宁夏同心县一带),备御宋镇戎军。
见“索尔札”(1830页)。
新疆哈萨克族旧婚俗之一。意为“转房”。妇女结婚后,如丈夫病死,要求改嫁,一定要先嫁丈夫兄弟。如无兄弟,则须嫁亡夫的叔伯兄弟,只有本家族无人娶时,方能嫁本氏族其它成员。因女子嫁至夫家,不仅为夫家中一员,
见“石敬瑭”(453页)。
643—718唐代吐谷浑王妃。名李季英。陇西狄道(治今甘肃临洮)人。唐太宗之再从堂妹,会稽郡王李道恩第三女。早识书达礼。永徽三年(652),唐高宗应吐谷浑王诺曷钵及弘化公主请婚,封以此号,许与吐谷浑王
碑铭。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玄烨撰。铭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简述康熙帝三次率兵亲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经过及建碑原委,为研究清代前期清准关系重要史料。碑现存呼和浩特席勒图召。
又称侗台(侗泰)语族或黔台语族。汉藏语系语族之一。包括壮傣、侗水、黎、仡央4个语支。壮傣语支又称台语支,包括分布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和海南省的壮语、布依语、傣语和临高语。在国外有泰国、
又作左射军。五代时石敬瑭之军队。石敬瑭少寡言笑,读兵法,善骑射,在唐亡,梁、晋交战中,初露头角。深受代州刺史李嗣源(后唐明宗)赏识,招为婿。后从李存勖(后唐庄宗)及李嗣源征战,所率亲骑,号“三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