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请复安抚司,诏准,使为安抚使。清顺治(1644—1661)初,以田飞龙归附,令世袭其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请复安抚司,诏准,使为安抚使。清顺治(1644—1661)初,以田飞龙归附,令世袭其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1904—1946中国共产党员、中国工农红军政委。满族。辽宁金县人。1924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赴苏联留学。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在中共河南省委、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工作。在党的第六届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贡山县怒族对雇短工的称呼。主要出现在农忙季节,以粮食计酬,每天工作为3升玉米左右(约3公斤)。虽有缺粮者主动求雇,但雇佣双方多发生在亲戚或同族间,属早期雇佣形态。
?—1185金大臣。本名移敌列。虞吕部人。契丹族。移剌(耶律)氏。通契丹、汉字,授尚书省令史,擢右司都事。海陵王正隆六年(1161),兼领契丹、汉字两司都事。世宗大定二年(1162),为真定少尹,入为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三十二措(定)的头人共同组成。决议涉及整个门隅地区利害关系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事情,使之统一认识,协调行动。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萨满的保护和辅助神。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据传,萨满能通神,抗击恶魔,全赖其保护和辅助。有4种爱米:伯日布克爱米、苏日莫克爱米、图温特爱米、布尼优爱米。前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一般为※教习苏拉喇嘛的副职。理藩院规定每人每月饷银2两、米7斗5升、坐马1匹、饲料黑豆6斗、谷草30束、羊草30束。清末将马草等改折成马乾银。
蒙古语音译。由蒙元时期掌管军事、民政重要事务之※“达鲁花赤”(镇守官)演变而来。现代蒙古语意为“首长”或“首领”。为蒙古准噶尔等部管理鄂拓克军务、民政的官员。有时也用来称呼构成鄂拓克的下层单位头目,如
藏语音译,意为“差奴”。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藏族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囊生”相似,无任何生产资料,在农奴主家中终生为领主服务的奴隶。主要来源于破产的差巴(支差的人)、堆穷(小户)以
1763—1833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章佳氏。字韶九,一字东甫。号绎堂。大学士阿桂之孙。乾隆进士。初任职翰林院。嘉庆二年(1797),入军机行走。四年,擢工部尚书。是年,受命为钦差大臣督将军明亮军
契丹王朝的一种军队。为众部族之军,又称“众部族军”。契丹建国后,在其统辖范围内,除本族外,在北方尚有不少游牧民族,构成众多部族集团。辽太祖时整顿为20部,圣宗时为34部。诸部族分地以牧,其军驻边境紧要